C語言的標識符命名規則如下:
標識符由字母、數字和下劃線組成。
標識符必須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。
標識符區分大小寫,即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是不同的。
標識符長度沒有限制,但一般建議不要超過31個字符。
C語言的關鍵字不能作為標識符,如if、for、while等。
C語言的標準庫函數名也不能作為標識符,如printf、scanf等。
標識符不能包含空格或其他特殊字符,如@、#、$等。
標識符應具有一定的意義,以便于代碼的可讀性和維護性。
需要注意的是,雖然標識符可以以數字開頭,但不建議這樣命名,因為容易引起混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