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語言標識符的定義規則如下:
標識符由字母、數字和下劃線組成,第一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。
標識符的長度沒有限制,但只有前31個字符有效,后面的字符會被忽略。
C語言是區分大小寫的,因此大小寫字母被視為不同的字符。
C語言的關鍵字不能用作標識符,例如if、while、int等。
標識符不能包含空格或特殊字符,如@、#、$等。
標識符不能以數字開頭。
標識符不能與C庫函數或用戶自定義函數重名。
C語言標識符的命名應具有描述性,以增加代碼的可讀性。通常使用小寫字母和下劃線的組合,如my_variable、my_function等。
總結起來,C語言標識符的定義規則要求由字母、數字和下劃線組成,且第一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