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象類可以包含成員變量,方法實現以及構造方法,而接口只能包含常量和抽象方法。
類可以實現多個接口,但只能繼承一個抽象類。
抽象類對于子類是一種約束,繼承抽象類的子類必須實現抽象方法,而接口對于實現類是一種契約,實現接口的類必須實現接口中的所有方法。
接口中的方法默認是public和abstract的,而抽象類中的方法可以有不同的訪問修飾符和實現。
抽象類可以有構造方法,而接口不能有構造方法。
總的來說,抽象類更適合用于設計具有公共行為的類的繼承關系,而接口更適合用于設計行為規范,實現多態行為的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