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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主要介紹C++中調用構造函數順序是怎么樣的,文中介紹的非常詳細,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,感興趣的小伙伴們一定要看完!
前言
在使用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時,需要特別注意對它們的調用時間和調用順序。在一般情況下,調用析構函數的次序正好與調用構造函數的次序相反:最先被調用的構造函數,其對應的(同一對象中的)析構函數最后被調用,而最后被調用的構造函數,其對應的析構函數最先被調用。
簡單來說,其構造函數的順序就一句話:
基類構造函數 -> 成員的構造函數 -> 構造函數體內語句
看下面一個代碼示例:
#include <iostream> using namespace std; class A { public: A() { cout << "A()" << endl; } ~A() { cout << "~A()" << endl; } }; class B { public: B(int b) { cout << "B(" << b << ")" << endl; } ~B() { cout << "~B()" << endl; } }; class C { public: C(int c) { cout << "C(" << c << ")" << endl; } ~C() { cout << "~C()" << endl; } }; class D { public: D() { cout << "D()" << endl; } ~D() { cout << "~D()" << endl; } }; class E: public B, public A { public: D d; C c; E(): c(3), B(5) { cout << "E()" << endl; } ~E() { cout << "~E()" << endl; } }; int main() { E e; return 0; }
你能看出這份代碼的輸出嗎?
依照上面提到的,首先應該執行的是基類的構造函數。不過 C++ 語言是支持多繼承的,那么當某個類繼承多個類時,其構造順序又是怎樣的呢?答案是:簡單的依照繼承的順序構造。
接下來,就會執行其成員變量的構造函數,這個順序也很簡單,就是依照類代碼中成員變量的順序依次執行的。
最后才會執行構造函數中的具體代碼。
注意,在上述過程中,執行的順序與構造函數參數的順序無關。
通過 new 創建一個對象會調用其構造函數,通過 delete 刪除一個對象會調用其析構函數。
如果沒有顯示的使用 delete 刪除一個對象的話,析構函數執行的順序與構造函數的順序相反。
所以,上述代碼的輸出就是:
B(5) A() D() C(3) E() ~E() ~C() ~D() ~A() ~B()
下面歸納一下什么時候調用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:
1) 在全局范圍中定義的對象(即在所有函數之外定義的對象),它的構造函數在文件中的所有函數(包括main函數)執行之前調用。但如果一個程序中有多個文件,而不同的文件中都定義了全局對象,則這些對象的構造函數的執行順序是不確定的。當main函數執行完畢或調用exit函數時(此時程序終止),調用析構函數。
2) 如果定義的是局部自動對象(例如在函數中定義對象),則在建立對象時調用其構造函數。如果函數被多次調用,則在每次建立對象時都要調用構造函數。在函數調用結束、對象釋放時先調用析構函數。
3) 如果在函數中定義靜態(static )局部對象,則只在程序第一次調用此函數建立對象時調用構造函數一次,在調用結束時對象并不釋放,因此也不調用析構函數,只在main函數結束或調用exit函數結束程序時,才調用析構函數。
以上是“C++中調用構造函數順序是怎么樣的”這篇文章的所有內容,感謝各位的閱讀!希望分享的內容對大家有幫助,更多相關知識,歡迎關注億速云行業資訊頻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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