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MATLAB中定義一個函數,首先需要創建一個以函數名命名的.m文件,并在該文件中編寫函數的主體部分。例如,要定義一個名為myFunction的函數,可以創建一個名為myFunction.m的文件,并在該文件中編寫函數的代碼。
函數的基本結構如下所示:
function output = myFunction(input1, input2)
% 函數的主體部分
output = input1 + input2;
end
在上面的示例中,myFunction函數接受兩個輸入參數input1和input2,并返回它們的和。
要調用一個已經定義好的函數,可以在命令窗口或腳本中直接使用函數名和輸入參數進行調用。例如,要調用上面定義的myFunction函數,可以使用以下命令:
result = myFunction(3, 5);
disp(result);
上面的代碼將輸出結果8,因為函數myFunction將輸入參數3和5相加并返回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