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Ubuntu系統中,執行文件的方法有以下幾種:
使用終端命令行:打開終端,進入存放可執行文件的目錄,然后輸入可執行文件的名稱,按下回車鍵執行。例如,如果可執行文件的名稱為myprogram
,則可以在終端中輸入./myprogram
來執行。
雙擊可執行文件:在文件瀏覽器中找到可執行文件,雙擊打開即可運行。
使用終端命令行和絕對路徑:如果可執行文件不在當前目錄,可以使用絕對路徑來執行。打開終端,輸入可執行文件的完整路徑,按下回車鍵執行。例如,如果可執行文件的路徑為/home/user/myprogram
,則可以在終端中輸入/home/user/myprogram
來執行。
將可執行文件添加到系統的環境變量中:通過將可執行文件的路徑添加到系統的環境變量中,可以在任何位置直接運行該文件。具體步驟如下:
打開終端,輸入以下命令以編輯.bashrc
文件:gedit ~/.bashrc
在文件的末尾添加一行,將可執行文件的路徑添加到PATH
變量中。例如,如果可執行文件的路徑為/home/user/myprogram
,則可以添加以下行:export PATH=$PATH:/home/user/myprogram
保存并關閉.bashrc
文件。
在終端中輸入source ~/.bashrc
以使更改生效。
現在,無論你在終端的哪個位置,都可以直接運行該可執行文件。
以上是在Ubuntu系統中運行執行文件的幾種方法。選擇適合你的方法,根據你的需求進行操作。